「猴子-大象」法則:強者應自危,弱者不自卑

文/AIM俐鉅創新總經理兼首席創新長 詹長霖

商業世界的「叢林法則」每天都在上演。我們看到了,規模龐大如「大象」般的巨頭企業的隕落,也看到了行動靈活像「猴子」般迅速躥起的初創企業。

在「你死我活」的拼殺中,大象(大企業)可以輕易踩死猴子(初創企業);但猴子也可以騷擾大象,讓它遭受挫折,以小勝大,以弱勝強。

這個法則就是著名的「猴子-大象」法則。這條企業經營法則,是由全球知名商業戰略諮詢機構,波士頓諮詢公司(BCG)的創始人亨德森提出的。

今天推薦中外管理雜誌的這篇文章給大家,希望大公司應警惕「猴子」,別總耽於「基業長青」的幻想;小公司的突破,也很可能導致大公司的覆滅。另一方面,被大企業擠壓的小企業,生存舉步維艱。要從弱者變為強者,需要的是生存與發展同時兼顧。

如何成為商業市場的佼佼者,下面給出幾點建議:

小公司應做到持續性的生命力

不管經濟週期如何輪回、市場環境有多惡劣、競爭對手如何打壓,沒有撐到最後,屬於小企業的歷史,就無法續寫。

小公司應具備破格性的創新力

蘋果電腦發明人史蒂夫·沃茲尼亞克說過:創新,從來都是小公司來顛覆的。

可以說,他們都遵循了同樣的理念——與其更好,不如不同。憑藉破格性的創新力,以差異化運營,搶佔市場先機。

畢竟,在已經相對成熟的市場環境中耕耘,一是要面對大企業擠壓生存空間,二是從產業生命週期理論來看,未來也只有下坡路可走。

《創新者的囧境》者克裏斯坦森曾說,顛覆創新往往誕生於小公司,並且,這種顛覆帶來的改變不是行業內部競爭改變市場份額,而是像福特汽車取代馬車,智能手機取代諾基亞,數字成像取代交卷行業一樣。

大公司不應停留在優秀的誘惑中

阿裏巴巴集團前總參謀長曾鳴曾在一篇文章中,講到「優秀」與「卓越」的區別,並提到了要警惕「停留在優秀的誘惑」。

「在創業的過程中,很多公司容易滑入優秀的‘陷阱’中,去實現那些清晰目標,獲得成就的快感,然而在這些成功中投入努力、獲得認可,你可能離一家卓越的公司越來越遠。追求卓越充滿了挫敗,但這個過程本身就會讓你和企業無法替代。」

很多優秀的大公司,他們有良好的經營實力,也有管理完善的團隊,網羅了天下的精英人才,可最終在時代轉身到來之際,他們告別了自己曾創下的輝煌。

可以說,無論一個人或一家企業現在有多渺小,若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人或者一家厲害的公司,那麼卓越比優秀更重要。且這個的標準,應該來自於他自己,而不受他人所左右。